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范文1
论文关键词 法律法规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公安消防机关
作为我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我公安消防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公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和西方先进家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相比较,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同时,随着我社会主义市场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社会经济水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越越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进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必要对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并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寻找对策,从而不断促进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一当前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法律体系处于弱势地位
在我宪法明确规定,我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严格依据我家机关组织法。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我公安消防特别行政法,对家各级政府机关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等家机关在消防行为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在我家机关组织法,根本没有对家机关的消防行为做出明确规定的组织法。这样,在执行消防法的过程,许多家机关会借口家机关组织法没有消防法的内容而拒绝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消防法对于家机关讲就是一纸空文。
二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和西方先进家适时进行法律修改不同,我法律法规修改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主要原因是,我法律法规的立法程序相当复杂,无论是制定法律法规,还是对法律法规的修改,都相当困难,制定法律法规往往要经过繁琐的手续,持续数年才能制定完成,对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同样如此。并且制定好的法律法规颁布后一旦开始实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便不再发生变化,这样一,就会导致我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我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过程同样如此。
例如随着社会经济和建筑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城市建筑的主力军。但是,在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涉及到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以及施工要求的内容尚不健全,导致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与施工无法可依,同时又和原的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现象。
三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不足
在我,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人大于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执行的过程,常常出现由于主要领导的干涉而无法执行的现象。同时,由于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的是家机关团体以及各种类别的企事业单位,这样也导致了我消防法律法规在执行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通常情况下,不能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规定执行的家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如果不能进行限期整改,通常只是对主要领导或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并且大部分时候处罚力度也相当低。特别是在一些机关单位,相关责任人一般不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或者法定代表人,这样就出现了法律责任和消防责任相互脱节的现象,对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程度带了一定的冲击。
二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改变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法律体系的弱势地位
正是因为我跟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主要依据我家机关组织法。因此,为了保证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对家机关的约束力,避免家机关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发生不必要的冲突,确保我消防法律法规的顺利执行,必须切实改变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我法律体系的弱势地位,按照我实际状况以及消防工作的特征,制定对家机关具有约束作用的消防组织法。在消防组织法,必须明确各级政家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关系,通过法律的手段实现对家机关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
二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建设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全面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建设的需要,同时还是保障全体公民生命和安全的需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第一,必须大力加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进度,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定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规划,促进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进程,保证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我的社会制度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保证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相适应;第二,要大力加强消防立法机制建设,按照民主以及公开立法的原则和方法,建立专家消防立法机制,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反映他们最根本的利益。第三,要努力完善当前实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不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和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确保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内部互相协调,互相统一。第四,要认真分析当前消防方面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特别是外资企业进入,必然带设计理念建筑风格以及消防安全技术的变化,特别是在高层建筑以及现代化工厂消防方面,更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保证消防法律法规能够符合经济发展的形势,参考西方先进家在消防法律法规建设上的经验很有必要。
三努力提高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
在我,要想提高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主管领导首先必须大力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修养,充分认识到消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事,决不可凌驾于消防法律法规之上。在家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必须是其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责任人,从而确保法律责任设定和职责设定相一致,保证在发生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时责任追求的严肃性。
努力提高我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执行力,还要努力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力度,大力加强防火设计的审核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在建新建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建筑的消防检查,避免出现在消防工作上的政企不分灭火救援体系相对混乱的现象。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范文2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认识及思考
伴随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消防工作的不断向前推进,消防工作越越受到人民群众以及政府领导的重视,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努力提高自身消防服水,促使消防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然而,由于社会环境以及消防体制影响,我的消防工作依旧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比如执法思想存在偏差执法制度不够完善执法行为欠缺规范以及执法态度缺乏端正等,不但破坏了消防部队的对外形象,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公以及正义。因此,应当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从而确保执法的公正公以及理性。
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员素质普遍较低
目前,我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首先,执法人员执法过程存在理念偏差,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民主思想,在工作重权利,而轻视监督;重视管理,轻视服;重视处罚,轻视教育。执法过程,个人主观性较强并且随意性大。其次,执法人员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当前,我的消防部队体制导致部分员工思想消极,工作精神萎靡不思进取。不但对执法工作缺乏重视,而且对于工作存在的问题较为漠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抱残守缺,不利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最后,执法人员业水不高。一般讲,消防部队的人员大多数是部队之调剂过的,部分执法人员之前并不是防火专业,因此,对于防火知识以及防火规范缺乏一定程度的认识,导致工作凭经验办事而出现错误。此外,部分执法人员难以廉洁执法,在工作,收受贿络。比如,部分执法人员在工作收取好处,不拿好处不办事,从而导致执法缺乏规范性。
二消防法律体系缺乏完善性
1缺乏统一管理以及协调。一般讲,我制定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之,不但缺乏统一性以及协调性,而且缺少有效监督。此外,消防法律法规自检存在交叉重叠或者互相矛盾的地方,从而导致执法人员执法过程,难以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合理操作。因此,执法过程缺少法律依据以及有效监督,严重影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工作。
2制定修改存在滞后性。我法律以及法规不但制定程序较为复杂,而且手续特别繁琐,制定一部消防法律至少持续几年才能全部完成,不仅制定花费时间过长,而且一旦制定后,修改法规不合理的地方也需要漫长的时间,从而严重影响执法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此外,社会的变化日新月异,修改制定时间过程漫长,导致法律法规不适应社会的发展,缺乏时代感以及前瞻性。
3法律法规欠缺可操作性。一般讲,我的消防法律对于违规违法行为处理只是原则上规定,其主观性以及弹性较大,并且授权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从而导致实际工作,行政执法处罚具体很大弹性,执法缺少硬性规定,从而导致消防执法监督缺乏规范化。因此,应当合理调节执法弹性和硬性规定之间的矛盾。
4红头文件出台影响执法。目前,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消防监督意识显著提高,特别是重大火灾之后,各级部门以及群众对于消防规定高度重视。然而,相关人员通过红头文件制定新的规定,而新的规定往往和原的消防法律法规冲突,不符合消防的标准及规范,不但造成消防执法部门出现的现象,而且导致法律法规失去执行力以及规范性。
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一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应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首先,加强思想教育,端正相关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以及执法理念。比如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或者职业道德教育将执政为民道德执法以民为本的思想传递给相关执法人员,促使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态度端正,提高其执法水。其次,加强业培训。一般讲,执法人员的业水决定执法质量,因此,应当其开展业培训,从而充分发挥业指导作用,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业水。最后,优化队伍结构,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第一,应当尽力保障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稳定性,从优待警,让员工具有归属感。第二,拓宽渠道。从多个渠道招聘,比如大学校招聘,填补岗位缺口。第三,选贤任能,对于忠诚可靠水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员应当加以重用。
二完善消防执法体系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应当完善当前的执法体系,首先,提高消防法律法规的地位。根据宪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以组织法为根本依据。因此,应当根据我的消防工作特点制定出消防组织法,从而明确公安消防机关和家机关的关系,提高消防法律法规在我法律体系的地位。其次,加强立改废工作。对于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应当综合考虑分析,对于立法工作,不但应当立足当下需要,而且应当考虑未发展。对于修改工作,应当将不适应时展的内容进行必要修改,促使其适应当前新形势。对于废除工作,是将失去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废除。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的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问题,因此,相关人员应当高度重视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要通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以及完善执法体系加以改进,不但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而且完善执法体系,从而推进我消防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1孙高穹.对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和思考J.科技信息,2011,26360361.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范文3
一消防行政执法的现状
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自改革开放以我消防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是不容置疑的,仅以立法而论,自1957年11月29日经全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了第一个全性的消防法规消防监督条例后,相继制定了37个消防法律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和规章80余部,家强制性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23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华人民和消防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相配套,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规体系。为我消防法制建设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二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日趋规范
随着20xx年7月1日,华人民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公安部消防局对所有消防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先后取消了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审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保养资格许可证审批发证等10项消防审批项目,根据新修定的华人民和消防法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同时重新修定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范火灾调查规范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变以前的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指挥式管理为服式管理,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从而进一步理顺了消防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
但通过几年的实践,以及笔者在消防行政执法遇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看,我的消防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的问题与缺陷。消防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消防行政执法难的问题仍很突出。
二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执法软环境举步维艰
1消防执法任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几年,随着我经济飞速发展,监督检查任日益繁重,同时,在原有各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包括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这都要求具备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和完善的执法机构和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但现状却十分差强人意,以金沙县的现状为例,全县辖区面积2528方公里,人口62万,辖26个乡镇,全县的个体工商户家,非重点单位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2个,20xx执法年度,金沙消防大队检查单位1062余家,而我县消防大队大队机关仅有5名干部,其3名大队领导内勤参谋1名防火参谋1名,日还有大队干部必须参加的各种学会议,及上级组织的各项考核检查评比,防火监督干部还得参加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都大量的挤占消防监督员的精力和工作时间,使消防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在德美等欧美等发达家消防员和当地居民的比例一般是11000,而我县的比例是1,全的比例是1,我全的消防员和人口比例的均水只有欧美发达家的十分之一,而我县的比例更是不足欧美发达家的二十分之一,同时,因为我地广人多,城镇化水低下,乡镇距县城距离过大,仅以金沙县为例,我县相对人口和土地面积在全区还不算大,各县城到各乡镇的道路在全区说还算是最好的,基本上都是柏油公路,但如果要到距最远的乡镇检查一个加油站,一个回,加上午休息的时间都要整整的一个白天,单就以上数据和事实已经充分暴露目前我消防监督和执法工作所面临的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已严重影响消防执法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
2地方行政干预导致执法不公。公安消防是一支现役部队,由公安部垂直领导。同时,华人民和消防法又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同时因为消防部队办公业经费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依赖地方常委政府的支持,而地方政府或部门的个别领导,因为个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问题,或是因单位个人的原因,或多或少会对消防执法进行干预和影响,从而导致消防部门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改等,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如果消防部门开了绿灯,将直接致使消防执法不公现象的出现, 绿灯如果不开有时又会影响消防部门和地方委和政府不和谐的情况出现,影响工作的开展,所以地方行政干预将直接导致,消防执法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等的公原则。
3执法手段匮乏,强制性行政措施难于实施。现行法律关于消防行政处罚执法权力的规定不够明确。华人民和消防法规定的停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物品扣留等强制措施,执法主体均为公安机构或需申请法强制执行。如当事人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也因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处于尴尬境地,这就致使了一些火灾隐患长期无法根治,也使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权威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所幸,随着5月1日新消防法的正式实施,这一现状得到了有效解决。
4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执法环境不容乐观。目前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虽然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对职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使消防执法的软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不置可否,年随着全消防环境的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已普遍提高,但要从根本上转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时日,本人在毕节市工作期间对一个已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酒楼进行检查时,提问单位员工火灾报警电话号码是多少,此员工略加思考回答好像是823好多好多,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个别现象,但细经思索,社会化消防全民消防工作的目标任重道远,现在全探索的农村社区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各地的试点工作有多少实效,还值得我们慢慢思考和检验。
二现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烦琐,效率低下
我现行的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是对违法消防管理相对人经调查取证后进入处罚程序从告知听证权利组织听证会到作出处罚决定。若管理相对人对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要求复议,再不服,还可以到法提起行政诉讼。法维持原判后,如被处罚人仍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消防部门还需向法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烦琐的执法处罚程序耗费了大量的警力和时间,这些规定在实践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的处理。大大降低了行政处罚的效率。 所幸的是,新消防法的颁布,对一些须设有前置条件进入处罚程序的条款作了修改,将会使这一现状有所改善。
三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
1法律条文相应的技术规范应用不准确
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运用上把握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的行为时有发生。例如,有的执法者在应用法律条文,只会应用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而不应用其它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使得法律条文运用不完整,对于一些违反消防技术规范的行为不能够按照规范定性,从而使得消防工作不到位。还有的执法者在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应用消防法法律责任的条款,而在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却应用消防法火灾预防的条款,有些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明明应该填写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条款的,而老是简单地打一条违反消防法的条款进去,更有胜者,有些在基层执法工作一线的执法人员,基本上每次出去检查都会发现被检查单位的灭火器不足的情况,但执法者本人连竟然不知道有一个规范叫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连规范内规定的严重危险危危险轻危险的场所的规定都不得不知道,就一句灭火器数量不足完事;对商场进行审核不知道有一个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所以,由于执法者文化素质较低不学不研究不善于思考,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条文,从而出现了对一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运用何种条文把握不准确,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的现象。致使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2法律文书的运用填写不规范
1在对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检查,一些没有违反 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的行为应采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规定实施处罚。而某些消防部门则二者颠倒,该处罚的不处罚,不该处罚的处罚。
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有些单位由于疏忽大意,在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没有告之被处罚单位。更有甚者,还有就是我区各大队在行政处罚普遍存在的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进行处罚时经常出现的本应对个人实施的行政处罚按照单位的进行处罚。
3一些单位在法律文书的填写上不规范,应该两个承办人一起签名的往往只有一人签名,尤其是一些不起眼的地方,比如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这些常经常运用的法律文书。在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在消防执法过程,应该是两人执法。如果这些消防部门在下发法律文书时只有一人签名,即代表该执法行为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列举的只是在日常工作较为容易出现的法律文书的运用和填写上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不起眼,却能够直接影响到消防部队执法水的整体提高,甚至会因为一时的不慎引起消防行政执法败诉。
3执法程序混乱
1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先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单位为图省事,发现违法行为先实施处罚,然后再补立案审批表告知权利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的手续。或者干脆就不问材料,不下发相关的法律文书。还有的执法者对当场处罚和一般处罚运用不准确,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于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实施当场处罚。某些执法人员对于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知道,竟然为了图方便而将一般处罚变为当场处罚。
2不依法履行告知义。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作出责令停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而有些单位为了图方便不按照规定提前告之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或者是将告知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二种法律文书同时下发。
3是执法程序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4执法随意性大,自由裁量权没有明确规定
消防行政执法缺乏力度,执法随意性大。以罚代停,以罚代改,以罚代拘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当事人不符合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节的却减轻了处罚,而从轻及从重处罚条件,完全依靠消防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行政处罚喊高罚低,或告知后不处罚等现象屡见不鲜,相关消防法规又没有一个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虽然年为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各级消防部门都制定了一套系列的规定和制度,但从年各级消防部门检查督查执法质量考核和各种执法投诉举报的消防行政案件看,消防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缺监督,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上文所列举的四种现象,虽然只是程序上一些不合法现象,但是很容易引起复议,一旦引起复议,败诉的将是消防执法部门。因此,消防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一定要注意程序合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的合法公正。
四执法者素质参差不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在消防部队执法班干部队伍普遍存在不愿学还想学的秒良现象,喊了好多年的打造学型干部的口号一直停留在口号上,消防部队的年龄大一点的班干部业余时间大部分用喝酒打麻将,年轻一点的班干部用上网聊天玩游戏,不知道学的重要性。而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经验丰富业娴熟的执法人员被调整到其他岗位,从而导致许多新进入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水不强,到了单位后只能抬头看电线,低头看烟头,到单位检查只能发现灭火器过期了电线零乱了应急灯损坏了等等一些面上的火灾隐患,检查过程发现不了问题,找不出问题,导致执法不够规范到位严谨,随意性大。再加上一些执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执法的目的不明确,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办关系案办金钱案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整个消防部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难以提高。
五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未切实履行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的重心往往是城市的心区域,广大的农村消防监督工作的的开展往往要依赖公安派出所实施。年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制定和下发了不少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规定规范和制度,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任工作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范围都有了明确具体细致的规定,我们贵州省甚至制作了八本三册等法律文书的模板,连文书的填写示例注意事项都有具体的示例。几年,各级消防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和思考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方法,年年都在抓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试点,希望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派出消防工作的切实开展。但因种种原因,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的情况往往差强人意。
三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一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执法者的素质低下将会影响到整个消防部队的执法形象,因此,要想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的行政执法水,必定要从提高执法者个人素质着手。随着消防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如何。而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政治素质,一名执法者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端正的工作动机和为人民群众服的工作态度,是不可能公正公的进行行政执法的。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定期对消防执法者进行政治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提到一定高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者的思想素质,使消防行政执法有坚实的基础。同时,要不忘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培训及业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素质。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一套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要及时组织考核,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促使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素质,以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
二强化消防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消防行政执法
要从根本上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执法监督机制,通过监督机制的监督管理,促使执法者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填写和使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从而使整个执法行为的到有效规范。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首先从内部监督着手,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部门之间,不同业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大力推行警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各单位应设立警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让群众了解各种手续如何办理,公开自己的电话和单位的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地发现消防监督员在执法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吃拿卡要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一些曾经有过吃拿卡要等现象的消防监督员及时地纠正错误,改变工作态度,树立消防部门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形象,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
三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缓解消防执法人员警力不足现象
消防是一门跨越多个学科的综合性边缘科学,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加之几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消防执法任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消防属现役编制,增加警力根本不现实,要想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现象,只有合理依靠外力,逐步尝试借助各类和服性质的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介组织。由他们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快速有效缓解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的现象。
四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软环境
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逐步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执法软环境。
五以新消防法出台为契机,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迅速清理以前消防法律法规制度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执法实施细则和规定,切实增强新消防法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消防法的作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推动地方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社区农村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绩效考核
各级消防部门应积极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将消防工作入乡镇长村长社区主任的任免条件,以增强乡镇农村和社区行政和分管领导主体意识,强化农村社区的消防工作。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范文4
关键词消防法 消防法律 消防工作
一我消防法现状存在的不足
我现行消防法律是以华人民和消防法为主导,以行政规章地方法规为补充,各种规范标准为结合的法律体系。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消防法,是我消防的基本法,为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提供的基础的法律保障。2002年5月,颁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从管理相对人的角度对消防法的实施作了补充规定。除此之外,构成消防法律体系的主体法律还包括华人民和安全生法华人民和劳动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37号令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建筑业安全消防科学与技术2007年11月第26卷第6期全卫生公约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许可证条例华人民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36号令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介服收费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储存建设项目消防安全审查办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全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等。至此,我消防法律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了。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立法的完善和执法的深入,在具体的消防法律执行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问题,这其既包括体系本身的内在法律原因,也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外在因素。本人认为,目前我消防法体系的立法及执行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现行消防法律体系整体存在缺陷
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较深,并且很大一部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候制定的,当时的立法理念不够先进,无法完全适应我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消防法律法规缺乏时代特征。我的消防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交叉或重叠,甚至矛盾相悖,法律本身也显示出语言不明法理不清的弊病。消防处罚前置条件有很多,使得消防法的法定处罚力度不够,从而缺乏应有的威慑力,最明显的就是我消防执法成本大而作用。
此外,我现行消防法律体系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同时也造成了宏观管理控制不起,微观管理又管不住的局面。法理主体责任不够明显,各单位自身的消防法律责任意识相对淡薄,对消防安全的忧患意识不够强,许多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火灾事故不断。我的立法期长程序复杂,体系不健全,尽管在不断完善,大多只是在补充很多早该制定的法律法规,而新出现的问题仍不能得到及时补救,致使许多消防工作无法可依,目前我消防机构的事职能和技术监督越越强大,职责越越宽,业越越广,自然而然使得消防机构不堪重负。
二消防法在家法律体系地位低下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家的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要靠家机关组织法进行调整。消防法作为部门的特别的行政法,规定了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建设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消防机构等家机关的消防行为,但是,我还没有一部规定家机关消防行为的组织法,以致消防法的实施无所明确的法定依据,常常令我们无从下手。
并没有制定关于消防的行政法规,而部委规章的法律地位却不够高,导致消防法律法规的认可度和执行力不够。2002年3月15日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施行后,使之前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废止,消防法律体系也因此再无消防行政法规,导致这种涉及两个部委以上消防工作的开展无法可依,难以协调。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虽然把行政规章纳人法的范围,但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在审理案件时规章可以参照执行,这就给了执行力度很大的自由裁
量空间,使得执行力度不够。
三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定罪不合理
依照我刑法的规定,消防责任事故罪构成要件上,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必须是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进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这种定罪的构成要件不够科学和合理,本人认为,只要按照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消防职责的单位均可按照其行为后果追究责任,而并非只有公安消防机关才有责任。
四现行消防法规范的逻辑结构存在问题
法规范的逻辑结构通常是由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构成的,行为模式表明行为人可以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内容,而后果模式则表明行为人违反该规定所生的法律后果,即应当给予什么样的惩罚。立法必须统筹兼顾,有行为模式和与其相对应的后果模式,不论它们是否体现在同一个规范或法律,但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完整的结构才能支撑起完整的内容,规范是法的主要内容,因此完善法的内容特别需要完善法的结构。但是,在我现行消防法,存在大量只有行为模式而没有后果模式的情况。比如说,消防法第10条规定未经消防审核合格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实践,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施工许可根本不过问是否经过消防审核合格,但是他们却不需负法律责任,这就是一种没有结果模式的法条结构,显然不是很合理。
二美日英消防法的优势分析
美消防协会?是经美家标准局授权研究制订和修订消防技术标准与规范的机构,具有权威性,这一协会主要是通过消防协会下设的250多个技术委员会和6700多名志愿工作的专家完成立法的,这个机构有着自80多个际贸易和专业组织的成员,有工作人员超过7.5万人。他们这些下设的技术委员会分工明确,比如,在生命安全规范这一法规下就设立了14个专门的技术委员会。美消防协会制订的标准和规范涉及领域非常之广,包括消防建筑防火装备与品消防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修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质防火管理消防队管理训练等等方面。尽管美消防协会的标准和规范本身不具备法律的地位,但其绝大多数的法规及精神都被美各州的立法机构和一些联邦机构采用,因此也成为具有法律效用的法规,这些法律标准和规范,在实践对美的消防工作生了巨大的影响。
日本的消防立法体例是这样的日本的消防法律体系是由会制定家消防法,由自治省制定消防法施行令,由内阁制定消防法施行规则,各都道府县也可以根据家的法令,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火灾预防条例。
2006年,英初步完成了消防立法的改革,新的消防立法是以2005消防法规改革令的形式生效的,这总法令是根据2001年4月施行的行政规章修改法进行的立法。行政规章修改法规定政府不再需要经过漫长的议会审议立法程序,进而简化了英修改行政法规的程序,另外,政府还可以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以政府令的形式提交给议会,再由议会按照快捷透明的程序进行专门的审议,不得不说,这一改革大大加快了英消防立法改革的步伐,更好地适应了实际工作的需要。英消防部门的负责人格雷姆·梅勒德认为英2005消防法规改革令虽然将消防管理的责任明确到了对房屋拥有掌控权的责任人,但并不意味着消防部门没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在英消防立法改革后,新的消防管理模式对英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运作程序得到了重大改革,突出的表现就是明确了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对所经营场所的火灾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价的责任,强化了这些业主的法律责任,并明确指出这些业主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这些经济发达的家凭借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经济优势,方便开展各种火灾试验和研究,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既有明确而严格的法律修改程序,也有高效而相对完善的实践机制,可以根据随时出现的新问题新技术,及时地进行修改和完善,使法规能适时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美nfpa制定的规范标准每年出版一本;日本的消防法自1948年制定以,基本上每年都要修改完善一次。2001年9月1日,日本新宿区歌舞伎街大厦发生一场特大火灾,有44人在这次火灾丧生了,事后调查发现,引发这次重大火灾的主要原因是楼梯上存放了物品,着火单位在时也未对员工进行疏散训练,这些都是不符合当时的消防法令的。自此后,日本政府在全开展了消防检查,结果发现不符合这一法令的同类现象竟然超过了90,日本消防厅当即成立研讨委员会对这一现象进行专题对策的研讨,日本内阁根据消防厅消防审议会的报告,于2002年4月22日提出了修改部分消防法的法律这一提案,其后该法规获得会通过,并于同年4月26日正式颁布
实施。
三借鉴美日英消防法先进性,完善我消防法
美日英的消防制度确实有其先进之处,因此,我在吸收外经验的基础上,应当结合我们的实际消防情况,对消防立法做出修改和完善。在此,本人提出以下两点初步的修改完善建议
一针对消防人员人力不足的情况
我们应当利用社会力量缓解。社会发展迅速技术先进,存在消防隐患的地方也越越多,公安消防部门的任日益繁重,人力物力严重不足,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公益性组织或消防介组织,使他们都参与社会消防活动,同时再开展消防技术论证消防咨询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以缓解主管部门的压力。这一办法既能弥补公安消防的警力不足问题,又能使消防工作形成全社会同参与多种形式并存的消防格局,使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防火去,从而提高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但这一建议目前存在着阻碍,即这些组织的地位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因此需要从法律法规找到依据,我们应当完善立法,明确这些组织的法律地位。
另外,我们还可以在基层建立消防志愿组织,吸引志愿者宣传防火意识,普及防火教育,当然,家和政府也应给予大力财政支持,以提高群众素质和消防意识,推广志愿消防制度,并保障配套防火设施,进而保证志愿消防制度的良好动作。
二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明确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范文5
关键词消防执法 法制法规 规范化建设
现当今,经济不断发展,社会日益进步。随之而的消防安全问题也越越引起人们的注意。众所知,消防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财安全。我们应该为这些在消防法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的改进之处感到高兴,但是在这一过程出现的问题我们却不能忽视。经济社会发生了大的变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在消防执法上存在的瑕疵。
一我城市消防法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1.1消防法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利于社会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消防工作主旨是为人民服,保护人民的生命财安全,它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是分不开的。因此,消防工作也受到极大的重视。同时,民主法治进程加快,消防工作受到更大的监督。因此我们必须追根溯源,着力解决基础层面出现的问题。
1.2消防法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在当今经济制度下,监管如果单纯停留在管理的层面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随着消防法得到修订和改善,消防工作也必须随之改变。比如,必须坚持为人民服这一宗旨,使执法工作朝这一方向改变。只有这样,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才能更好地进行下去。
二我城市消防法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执法理念与执法工作息息相关,执法理念对执法行为有指导性的作用。要是执法理念上出现差池,那么在消防执法的过程则很有可能会出现闪失。而抱着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我们消防工作人员应该首先端正执法理念,树立正确的理念,为人民服,公正执法。
在消防执法过程,我们应该规范理念,一切从实际出发。此外,消防法律法规同样不能受到漠视,我们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生命财安全,建设更加可靠正义的消防团队。
三我城市消防法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出现的问题
3.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尽管2008年以消防法得到修订,但是针对现阶段消防工作出现的问题,我们知道,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而法律法规对具体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要是法律内容不健全,执法工作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另外,消防工作人员在讯问违法者的过程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而某些工作人员对此却并不以为然,他们仅仅将违法者的话进行记录,然后据此进行处罚。很显然,这样做是不对的。消防处罚必须依照法律进行,不能妄加论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也是新时期和谐社会的相关要求。
312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有所欠缺
公安部门对消防工作进行监督,但是其执法人员却存在法律素质欠缺的问题。他们往往不知道所谓的法律实体是什么,对消防程序上的问题也知之甚少。这样必将影响他们实行有效的监督,有碍消防工作的正常进行。个别执法人员甚至抱着极强的强权意识,他们罚款随意等,使得人民群众的权利受到侵犯,同时使他们对消防执法工作生质疑。其次,执法人员在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消除火灾隐患方面不够主动,对群众举报不按时处理,结果最终影响消防工作的实施,破坏警民之间的关系。
四对策
4.1修订和完善消防法律文书
由于防火检查记录是消防执法人员对现场所做的确切记录,并且经过监督人员的签字确认,确保它真实可信。在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的过程,我们应该结合防火检查记录的记载,以及当事人的陈述,对其进行处罚,这样才能做到公公正。
4.2提高监督人员的执法水
消防监督人员应该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监管水,培养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为人民服。这要求我们对执法者进行相关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落实从业资格,进行岗前培训。同时要注意文明执法,树立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安全,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4.3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执法监督机制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内部监督,一个是外部监督。首先我们对于内部监督不能放松,要促进问廉制建设,确保上下级之间互相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正常进行。其次在外部监督上,我们要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发现错误,纠正错误,提高消防执法水。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范文6
关键词消防;法制建设;执法实践;机制
1.当前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在我加入WTO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致使消防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现行的消防法规有的已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有的内容设定不够完善,有的条文内容之间存在矛盾,有的应当废止,有的需要修订,有些急需的消防法规应当抓紧制定,否则,难以有法可依。
1.2消防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到位
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水不强是导致执法不规范不到位不严谨随意性较大的主要原因。其表现一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欠规范, 造成文书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二是执法程序不够到位,不少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制发相应的法律文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经指出未改的,未依法进入处罚程序;处罚决定的执行偏重罚款的收缴;法律文书送达不符合规定要求等。三是证据收集不够细致全面,收集的证据未能形成证据链,难以相互印证。四是认定不够清楚,法律条款使用不够准确。如,违法主体是单位或个人未能查清;违法行为性质认定不准,等等。
1.3执法为民的服意识不强
有的消防执法人员重执法轻服,重处罚轻教育,不能主动向被监督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指导有关单位科学合理地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一些基层消防机构对群众访信电举报投诉等漠不关心,搪塞推诿,任意拖延,也不反馈处理结果。个别执法人员以执法者自居,高高在上,对群众冷硬横推,严重损害了警民关系。
1.4失职渎职屡见不鲜
一些消防执法人员缺乏高度的责任心,把关不严,致使不少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建筑审核擅自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执法人员对自己监督的消防重点单位,不能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以情代法,以赞助代罚,以罚代改,致使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以致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
2.问题的主要致因
上述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消防法规制度等的不完善和缺陷而致,也与社会环境和不良风气的影响等有关。但从主观方面分析查找,主要有以下原因一些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淡薄执法思想不端正,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的根本问题认识不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甚至;有的单位不注重抓队伍建设,消防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能力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和任的需要;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不落实,致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查处。
3.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对策
针对当前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在深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必须本着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消防行政执法质量。
3.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端正执法思想,忠实践行执法为民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的基础性工作,必须长抓不懈,抓紧抓好。通过教育,使公安消防机构和执法人员忠实履行三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的宗旨,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自觉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努力地工作。
3.2对现行消防法规进行清理,完善消防法规体系
有法可依,是规范消防行政执法的关键。因此,公安消防机构应根据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要求,结合消防行政执法的实践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需要废止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组织废止或修改工作;对消防法律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需要废止或修改的,应提出废止或修改意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通过清理,进一步推进消防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建设,保障消防机构和执法人员合法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3强化业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
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取决于消防执法人员对法律规范的认知程度和实际运用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消防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当前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警力严重不足与日趋繁重的工作任之间的矛盾突出,消防行政执法暴露出的问题越越多,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能力势在必行。因此,要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强化业培训,切实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业素质和执法水。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自觉守法,公正执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部属做出表率,带动全体消防执法人员自觉学法,严格守法执法,做严格执法热情服的模范,努力把公安消防执法队伍建设成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消防执法水的队伍。
3.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消防行政执法
建立健全对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行政执法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消防执法单位和岗位,并贯穿于各项行政执法之,确保消防行政执法权限确定化责任明晰化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例会制度内部执法层级监督检查制度热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等制度。三是推行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个案监督或考核评议发现的消防执法不当执法违法等问题,以及造成赔偿行政败诉或者经行政复议被撤销的消防行政案件,都要通过倒查,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坚决纠正。四是深化警公开工作。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公布廉政建设规定,自觉接受家权力机关人民群众新闻舆论和社会组织的监督。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规范消防行政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